和平区,隶属于天津市,位于天津市中心。地处北纬 39°08′,东经117°12′。 是天津市政治、商贸、金融、教育、医疗卫生中心。和平区辖六个街道,面积9.98平方公里,户籍人口39.52万人(2009年)。和平区在201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53亿元,区级财政收入48.2亿元,服务业占经济总量的90%。全区先后获得了“全国文明城区”、“国家卫生区”、“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”和“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”等多项荣誉。2017年和平区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市(区)。2017年11月,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。1956年6月9日,和平区将21个街道合并为解放桥、劝业场、滨江道、嫩江路、蒙古路、甘肃路、海光寺、南门外、南门东、清和街、兴安路、芦庄子、东兴市场13个街道。25日,新华区将14个街道合并为小白楼、体育场、黄家花园、常德道、汉阳道、三槐里、南营门、贵阳路、何兴村9个街道,下辖256个居委会。
和平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